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②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③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名。
④经资格初审合格,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真实性承诺书、愿意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五年以上的承诺书(一式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持相关证明免考务费)。
⑤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
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答题时限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考试时间:2014年 8月5日上午8:30—10:30,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考。
由招聘办及时张榜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确定最后一个名额时,如果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加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笔试考点设麻阳一中。
3、体检
由招聘办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对拟体检对象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应聘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体检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结果由县招聘办及时进行公示。
4、考核
体检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也不进行递补。经考核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5、聘用管理
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在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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