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麻阳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简章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到我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相应工作岗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7名乡镇卫生院(不含高村镇卫生院、高村镇卫生院城南分院,下同)医务人员。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9年7月14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普通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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