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结束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专业技术专家进行面试考察(包括自我介绍、回答评委提问等,其中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内)。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情况及规划设计测绘院出具的实习鉴定报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布方式:在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
公示期: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0746-8373233
六、正式聘用、待遇
公示无异后,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1800元/月(研究生学历适当提高额度),业务绩效工资参照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我院有权辞退。
七、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二)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具体招聘问题请到报名地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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