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一)城区教师岗位 1、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认定的学科与所报科目相应(其中科学科目可放宽至物理、化学或生物等相关学科,实验员科目为化学学科),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师德好,无违法违纪现象,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4、在长沙县农村学校任教时间满5年。 (二)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岗位 1、具有良好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为男性。在城区中小学任职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含三年)或任职乡镇完全小学校长、中学(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含三年),任职经历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 四、考选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每个报考对象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 3、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原长沙县勤工俭学管理站) (二)考选方式 1、城区教师岗位: 采取笔试,笔试内容:基础教育阶段所涉及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 2、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岗位: 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教育管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计算机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地点:待定(见《准考证》)。城区教师岗位和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均不设开考比例,二级机构岗位结构化面试人员的确定办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同一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仅作为结构化面试入围依据。 (三)公示 考试结束后,教育局根据岗位所需职数,城区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按年龄大小决定取舍)。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岗位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届时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http://jyj.csx.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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