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流程和准考证打印 1.日程安排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日期为9月16-23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日期为9月18-24日;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26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6-31日。 2.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湖南)”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3.报名具体步骤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教育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所在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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