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娄底新化县城区缺编学校选调教师135人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解决城区缺编学校下学期因教师退休、流动及扩班招生而产生的教师紧缺之急,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考试和分流的方法分别从农村中小学校、职业中专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缺编学校任教。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编制许可、学科需要、资格符合、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学科岗位 城区学校共计选调教师计划135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93名。具体学科、层次及岗位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 三、报考条件及规定 1、学历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3、资历要求:所报考的教师必须是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三年以上(2012年9月1日以前在农村任教)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在编在岗教师,定向培养分配的教师必须按协议规定在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年方可报考,特岗教师按政策服务三年期满后方可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必须按招聘方案满服务期方可报考。 4、岗位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是现任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的必须是现任初中教师,报考高中岗位的必须是现任高中教师。 5、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不能跨层次跨学科兼报。 6.报考者被确定选调到新单位后,其岗位级别根据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调整,按调整后的岗位级别重新聘用。 四、选调办法 (一)高中教师选调 从符合报考条件和规定的全县在编在岗高中教师中招考15名。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选调对象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任教岗位在教育局的指导下,采取招聘学校与应试教师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 (二)初中、小学教师选调 初中、小学选调教师先从职业中专分流10名,然后,从符合报考规定的上梅镇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共16名;从符合报考规定的上渡办事处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共8名;从符合报考规定的其他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包括上梅镇的农村中学教师和上梅镇、上渡办事处农村小学教师内符合报考规定中的除小学语文科、小学数学科、小学英语科以外的其他科目教师)中招考86名。如报名人数不够,则核减选调计划数。 从职业中专分流的教师由职业中专制定分流方案,报县教育局同意,专业课教师不列入本次分流范围,确定选调对象。选调人员去向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任教岗位由相关学校落实。 从农村学校选调的教师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不举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所报层次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根据在上梅镇农村小学、上渡办事处农村小学、其他农村学校的招考数量分别分层次、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对象。其去向分上梅镇、上渡办农村小学教师和其他农村学校教师两块按成绩高低由选调对象自主选择单位(上梅中学、十四中、上梅镇中心学校、上渡办事处中心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具体岗位由相关学校落实。 凡被选调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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