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8:00——2015年8月17日下午6:00(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每天8:00—18:00)。
2.报名地点: 市教育考试院报名大厅(市教育局院内)。
3.报名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需填报到相应岗位;无特殊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只报到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某一学科;本人执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现场验证、采集照片。
4.报名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发准考证(报考体育、美术、音乐、幼师的,8月18日下午4:00—6:00到报名大厅领取准考证,其余报考人员19日到报名大厅领取)。
5.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
八、考试方式及内容
1.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到1:3比例才能开考。
2.报考音体美专业和幼师的,参加专业测试、笔试,然后按专业测试和笔试的累计总分排名,依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学科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3.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成绩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学科知识占90%;面试成绩中,片段教学占70%、综合素质测试占30%(其中校医面试只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
4.报考音体美、幼师,先进行专业测试。
音乐声乐专业测试(考点只提供钢琴),声乐占50%、即兴舞蹈占20%、钢琴自弹自唱占30%;音乐舞蹈专业测试,舞蹈占50%、声乐20%、钢琴自弹自唱占30%;音乐器乐专业测试,专业器乐占50%、钢琴自弹自唱占30%、声乐或舞蹈(自选一项)占20%。
体育专业测试,基础项目(100米计时跑、立定跳远)测试占30%、特长占70%。
美术专业测试指定作画一幅占50%、自主作画一幅占50%(画纸由考点统一提供,作画所需其它工具由考生自备)。
幼师专业测试,声乐占20%、器乐占20%、舞蹈占20%、讲故事占20%、美术占20%(考点只提供画纸和钢琴,其它器具和音乐自备;体育幼师除参与体育教师的专业测试外,还要参加幼师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幼师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60%和40%)。
5.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音体美和幼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报考幼师体育岗位:综合成绩=(体育专业测试成绩*60%+幼师专业测试成绩*40%)*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报考校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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