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引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②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管理学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等。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返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45-2851007(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851030(学院监察室)
附件:怀化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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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 化 学 院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