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及招聘结果审定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选,并由湖南民院和湖南民院附小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材料造假或有违纪违规记录的一律不得聘用。
(五)聘用
1、由湖南民院党委依据招聘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的,一律不递补。
2、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在岳阳市人社局指导、管理和监督下,由湖南民院和湖南民院附小负责组织实施,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有关纪律和监督办法按岳纪发[2011]17号文件执行。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岳阳市教育网、岳阳市教育人才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和湖南民院附小网络公布。
咨询电话: 13873016401(汤老师),0730—8225822(办公室)。
湖南民院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