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湘潭韶山市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韶山市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3名审判人员,1名综合文秘。 二、选调范围 全国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报考审判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未满41周岁计算),报考文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未满36周岁计算);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身份); 4、报考审判人员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文秘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文史哲类,有文字综合工作经验; 5、无《法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6、未受过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7、承诺在韶山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5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12月4日。 报名地点:韶山市人民法院政工室,韶山市厦门大道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416室。电话:0731-55692110。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原用人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提供4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好《韶山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电子版。报考审判人员的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534037458@qq.com,在参加面试前提交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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