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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2)

来源:娄底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5-11-04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3、最低开考比例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
    四、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参考《2015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审查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经市人社局批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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