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26日- 28日,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报名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在10月27日-29日(8:00—12:00,14:30—17:00)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栋11楼1108房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11月3日9:00—12:00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1月4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名时所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提供复印件(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含)。 5.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能力。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现场,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文字综合类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排名;执法类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人事部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主要考察入围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8.公示。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体检、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选调对象。 9.调动。拟选调对象公示无异议,报经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和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要求 本次选调进入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4名工作人员职务层次为科员,考生原有高于科员的领导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且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长沙市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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