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湖南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充实省编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 一、选调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中共党员。 2.业务能力强。有公务员或参照人员身份,职务层次为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层次高。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具备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博士、硕士优先。 4.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任现职满1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博士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考核等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与公示、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湖南省机构编制网或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有关资料到省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报名。 2.资格审查。省编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9月上旬进行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文字能力测试两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9月中旬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体检。组织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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