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湘潭考点体检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湘潭考点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7月2日(星期四)上午进行,体检名单附后。具体到考生个人的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由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6月26日下午四点前未收到通知的,请主动联系湘潭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31-58524354)。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45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附件:
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湘潭考点体检人员名单(一)
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湘潭考点体检人员名单(二):法院系统
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湘潭考点体检人员名单(三):检察系统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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