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郴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择岗通知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择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见网站公告。
(二)体检时间:
1. 法院系统、检察系统、森林公安机关、选调生和市直单位职位:2015年6月30日(周二)7:30。
请考生于6月29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务员管理局(市委院内综合楼四楼409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并缴纳体检费,于6月30日7:00前到达郴州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郴州市飞虹路飞虹宾馆)门前集中。
2. 公安机关职位:2015年7月1日(周三)7:30。
请考生于6月30日17:00在郴州市公安局(青年大道318号)329会议室参加体检预备会并缴纳体检费,7月1日7:00前到达郴州市公安局办公楼前集中。
3.县市区职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安排,于7月3日前完成体检工作。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点名查验身份后前往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可以写出书面申请(本人签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体检的前一天到郴州市公务员管理局办理请假手续,待统一安排补检时参加体检(补检只进行一次)。凡迟到或因自身原因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不准陪同的亲友进入封闭区。
3.严禁考生在抽血、B超、验尿前进食,若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早餐由医院统一安排,在上述项目检后用餐。
4. 体检和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负担,请考生带足体检费用,由体检工作人员代收,统一交体检医院。
二、择岗
体检后报考需择岗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岗位。
(一)需择岗职位:
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其它标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选择具体岗位”的职位。
(二)时间和地点:
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市直需择岗职位择岗时间定在7月1日16:00。法院系统择岗地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活动中心(五楼);检察系统择岗地点为市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市直需择岗职位择岗地点为市委院内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会议室。县市区择岗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于7月3日前完成。
(二)择岗注意事项:
考生须亲自到场择岗,选定岗位后在择岗登记表上签名。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择岗的,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考生身份证件复印件、考生签署的委托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择岗地点、请假后参加补检及首次体检定为暂不合格复检后合格的考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分配。
联系电话:郴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0735-2871336。郴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735-2871339。郴州市公务员管理局,0735-2871997。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735-2178693。郴州市人民检察院,0735-2280180。郴州市公安局,0735-2286053。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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