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资格,如考察时不能提供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中 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资格不符合、资格印证材料缺失、与报名提供的复印材料不相符等情况,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组织、人事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若试用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该职位实行空缺。
(七)调入
试用期间,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并形成材料。试用期合格者办理相关转任手续(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三年以上的服务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可向长沙市天心区纪委、区监察局(电话:0731-85898312)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899286 联系人:黄荟颖 何 强
附件:长沙市天心区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简章.doc
长沙市天心区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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