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所有与考试相关的培训、辅导与衡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谨防上当受骗。
6.地税系统在省直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及相关事宜见省厅局网站。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5月13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工作由招考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不再上网公布。
递补后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将及时上网公布。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8日。
咨询电话:0734-2896682
附表:1、党政群和选调生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法检入围资格审查名单.xls
3、体能测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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