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4年上半年张家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拟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职位与计划(共10名) 1、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2、市信访局:工作人员1名; 3、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5、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医疗技术人员1名;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武陵源大队:工作人员1名; 7、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秘人员1名; 8、市供销联社:工作人员2名; 9、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及加分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管)登记备案;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含区县)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聘任制公务员(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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