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并密切关注我关门户网站通知,查看具体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五、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0731-84781189,84781059(电话)
0731-84781000(传真)
特此通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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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长沙海关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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