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15年3月9日下午14:00—17:00在全国老龄办412会议室举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若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3月10日进行,上午9时开始,下午13时30时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时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甲57号全国老龄办人事部人事处。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见附件)
五、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我办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办。
2、考生面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 系 人: 张宝 梁铭
联系电话: 010-58122153 010-58122151
电子邮箱:renshibu@cncaprc.gov.cn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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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