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程序
考生于2月21日在各考点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别。考生按照22日上午、22日下午、23日上午、23日下午四个时间单元进行分组,某个时间单元可以仅通知属于本时间单元内的考生到候考室备考。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银监监管类、银监综合类、银监法律类、银监统计类、银监计算机类等五类进行。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能力测验、申论)总成绩占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在银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
附件一:各考点有关信息
附件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三:面试人员名单
银监会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