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局。
2、考生面试期间产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联 系 人: 王臻颖 李宁
联系电话: 0731-84127305 0731-84167133
电子邮箱:hncbwzglj@163.com
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