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人员须知
1、参加面试人员请于2014年1月23日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按时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4年2月20日上午9:00开始。考生于2月20日8:30分前进入候考室(二楼会议室),8:50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安慧桥东,安徽大厦对面)。乘车路线:乘939、740、944、753、944、386、379、406、408、419、479、656、658、运通110、运通113路公交车,安慧桥东站下车;或乘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北口站西北口下车。
4、联系人:邱艳华,联系电话 010-64892391;刘斌,联系电话64937308。
三、资格复审
1、参加面试的人员2月20日8:30前到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待业人员须提交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4、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5、已获得的大学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7、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信息不符或提供关材料不实、不全的,将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8、如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进行书面确认,否则我单位会将考生信息提供给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按1:1比例),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