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或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5、为切实减轻考生负担,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我院将承担考生体检费用和外地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8288492 联系人:翁老师
传 真:021-50595917 E-mail:hr@celap.org.cn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三: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附件四:参考路线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