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方式、地点和联系电话
面试工作由全国台联统一组织。
面试地点:北京市朝内大街甲188号
联系电话:010-58120082
传 真:010-58120056
五、综合成绩确定方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六、面试成绩公布
职位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生也可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
(二)体检为一次性体检,如无特殊情况不组织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
(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按录用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费用自理。
八、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选与录用计划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