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需携带由主办方加盖公章的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的证明。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在备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五、其他
(一)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外语口试、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阅读。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我部提供瓶装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安排好往返行程。
(三)我部位于木樨地立交桥西南侧,考生可乘1路、21路、32路、52路、65路、68路、78路、99路、114路、308路、320路、337路、695路、717路、728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车或地铁1号线在木樨地站下。由于北京上班高峰地面交通拥堵,为避免迟到无法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搭乘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D出口)来我部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四)我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为减轻考生负担,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调研类、行政类、英语、泰语、柬埔寨语、保加利亚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日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德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五)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传真:010-83908279。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
附:1、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公务员考录报名登记表
2、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声明书
3、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