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因素出现职位缺额的,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合同签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签定、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以及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计划生育、党团组织关系等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四、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每人每年预算经费40000元(含工资、保险、服装、管理、培训等费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政策由隆回县“屯警街面”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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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公开招聘“屯警街面”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隆回县招聘报名表.xls
隆回县“屯警街面”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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