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合同签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其中,从事信息化操作岗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五、保障与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村(社区)警务室辅警月工资1600元,到酿溪镇以外的镇乡工作,另补下乡费300元;信息化操作、机关文职等特殊岗位警辅人员月工资2100元;县公安局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保险应由单位负担的部分(按照省人社厅颁布最低缴纳标准执行)。警辅人员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确定,服装根据需要由用工单位负责购买。
六、未尽事宜由新邵县兰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9-36606016
新邵县兰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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