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
(一)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二)时间、地点
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另行公告。
(三)要求
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与考核。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岗位能力考核
(一)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内容
1、计算机操作考核
主要内容是上机操作,考核内容为网页浏览、查询、打字、Excel表格制作等。
2、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岗位能力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体检
资格审查与岗位能力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政审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政审小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方式与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聘用人员月工资2500元,包括“五险”(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用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培训,配发保障工作必须的服装及装备。
十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36-7193431(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考务咨询:0736-7893126(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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