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郴州消防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郴州红顺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遣岗位、劳动报酬、派遣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五、待遇
按照《湖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消防总队有关文件精神,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按照“三级九档”实施保障管理(即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每级分为一、二、三档,“初级一档”为最低,“高级三档”为最高,每年考核晋档,工资待遇随档递增),消防勤务类岗位“初级一档”为每月1800元,辅助执法类岗位“初级一档”为每月2000元。工作期间免费就餐,可提供军事化管理集体宿舍,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单位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65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为80%。
附件:1、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招聘计划.doc
2、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表.doc 相关推荐:历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试题及解析汇总
2014年湖南公务员笔试辅导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