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考核 报考宁乡县公安局职位的需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试 报考宁乡县公安局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达标不得录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子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 体能测试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八)成绩合成 县公安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考核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1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宁乡考试网、宁乡人才网公布。 (九)考察 考察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配合,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和办案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终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选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考试网、宁乡人才网等报名网站公示。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十)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选岗和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同一岗位涉及多个岗位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用人单位),选岗结束后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并签定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因怀孕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而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七、有关规定 1、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选调人员在宁乡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宁乡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宁乡县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严肃选调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工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宁乡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31-88980725(宁乡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举报电话0731-88981218(宁乡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附:1.《宁乡县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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